为实现简案快审,节约司法资源,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质效,方便当事人诉讼,自2021年11月以来,汪清法院统筹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构建起机制健全、衔接有序的速裁快审新模式,切实提高了审判质效。2022年,汪清法院简易程序适用率为96.85%,位于全省法院第三名。
一是统筹推进,提高站位。高度重视简易程序适用工作,按照省州法院年度审判绩效考核要求,对标对表、认真部署、深化改革。先后通过召开法官会议进行交流研讨、征求意见,制定了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速裁快审、小额速裁、集约送达等规章制度,规范推进“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推进审判团队改革,按照“2+1+1+3”的人员配比组建了速裁快审团队,负责对小额诉讼和速裁案件的调解和快审、快结。同时,根据简案、繁案的适用范围,分别组建了简案团队、繁案团队,负责对应二次分流、三次分流的案件审理。组建集中送达组,开启流转集约化、智能简约化、运转规范化、过程可视化的集约送达新模式。
二是繁简分流,提高运转。明确繁简分流界限原则,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依据案件案由、适用程序、案件事实等因素,采取列举式方法明确简案、繁案适用范围,除法定必须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一律适用简易程序,对适宜小额诉讼的案件一律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对超出小额诉讼标的额上限且当事人不同意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由速裁法官快审、快裁。速裁法官认为不适宜速裁的案件及时流转至其他审判团队进行精细化审理。真正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快慢分道、流转顺畅”。充分发挥速裁快审和小额诉讼的程序优势,实现由15%的法官办理全院66%以上的简单案件。
三是化繁为简,提高效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和特邀调解员的分流、释压作用,通过完善的诉前调解和司法确认衔接机制缩短矛盾纠纷化解周期。诉前导出率高达53%,调解成功率达92%。强化司法辅助诉前式办理、集中式办理。由立案员、送达员、书记员将送达地址和方式的确认、诉讼材料的补充与完善等大量司法程序性、释明性的事务在诉前集中式办理,减轻诉讼程序负担。大力推动电子送达,先后制定了集中送达暂行规定、当事人送达地址及送达方式确认书,实现了90%简单案件3天内送达完毕。有效适用要素式审裁。制定了速裁案件要素式审判具体规定,针对能够概括出固定要素的七大类常见案件,制作了案件要素表和要素式文书模板。在立案阶段、送达阶段及庭前准备阶段完成案件要素表的填写,法官庭审时直接围绕争议要素进行审裁,庭审时长缩短60%以上,裁判文书瘦身达30%以上,要素式案件办结最短时间0.5天,平均用时6.3天。扩大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范围。制定了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实施细则、小额诉讼相关事项告知书及小额诉讼简式裁判文书模板,充分利用小额诉讼的程序优势,尽可能做到一次开庭、当庭宣判。自2021年11月以来,小额诉讼案件适用率增长60%以上,带动速裁案件平均审限缩短4.3天。
四是精细管理,提高品质。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杠杆作用,制定速裁案件办案比重,权重系数等质效考核指标,引导法官快办案、办好案,目前速裁团队承办案件占比全院新收民商事案件总数72.86%。压实审判监管责任,强化监管,依托审判管理系统,建立审判运行态势调度工作机制,由审管办负责对各审判团队办案比重和案件审理时限、办案流程进行实时监管、提醒督办,同时根据各审判团队办案情况,适时调度案件分流。加强审判程序转换管控力度,如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办案法官必须经分管审管办的院领导审批,进行案件再次分流流转。建立健全审限跟踪、催办督办工作机制,充分运用法官会议、审委会会议、案件协调调度会等,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分析研判,针对整改提升,切实提高审判质效。
下一步,汪清法院将在巩固取得成果的前提下,不断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进一步优化完善各项配套制度机制,力争审判质效再提升,诉讼便民再提速。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29 17: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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