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就是要全面贯彻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罪责刑相适应以及程序公正等原则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作用,突出庭审实质化、司法证明实质化、控辩对抗实质化,确保证据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控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和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使庭审真正成为解决罪、责、刑问题的核心环节,实现看得见的公平正义。现将汪清县人民法院开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全面提高刑事案件质效,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我院刑事审判庭认真按照最高院及省、州法院的统一部署,严格落实相关指导意见和规范性文件的具体要求,把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原则落实在案件办理的全过程,提高刑事案件质效,防止冤假错案发生。积极推动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完善出庭作证的程序方式,努力做到关键证人“应出尽出”。2018年以来,共召开庭前会议5次,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的案件为1件,最终认定非法证据并予以排除的案件1件。鉴定人出庭累计5件11人次,侦查人员出庭累计为3件7人次,证人出庭累计2件6人次,被害人出庭累计1件1人次。
(二)认罪认罚制度落实,确保审判公正与效率两推进
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改革部署。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开展以来,汪清县人民法院认真履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正确理解和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扎实推动认罪认罚工作,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实施。对检察机关随案移送的认罪认罚具结书、谅解书等材料仔细审查,并根据不同程序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等材料时确保被告人对案件适用程序与法律后果的知情。庭审中,突出就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真实性、自愿性及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案件适用程序等内容的审查,并明确告知被告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后果,保障被告人自愿如实认罪、真诚悔罪认罚。自认罪认罚制度开展以来,我院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审结案件343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判处被告人499人。
(三)探索新模式,推动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化建设
三年来,我院共审理未成年被害人刑事案件4件,涉及为未成年被害人4名;审理了未成年被告人刑事案件6件,共判处9名未成年被告人,其中主要涉及强奸案及故意伤害案。为进一步推动少年审判工作发展,我院着力构建未成年审判工作体系,少年法庭设立在刑事法庭,在专门的刑事审判庭审理辖区内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并加挂“少年法庭”牌子。为了推进少年法庭工作,完善专业化建设,选派年富力强,富有多年刑事和民事经验、熟知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的法官成立少年专业合议庭。专业合议庭组成人员有院专职审委会委员穆峻秀、刑事审判庭庭长梁明国、刑事审判庭审判员朴明烈。同时,还聘请了有多年教育经验的学校老师作为兼职人民陪审员,不断强化队伍配备。在此基础上,我院还加强硬件保障,配备科技法庭、适合未成人审判的法台、法椅等。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积极争取领导支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指导,主动向县委、人大、县委政法委汇报改革进展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研究工作措施,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强化与政法部门横向协作,就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庭前会议、非法排除证据、社区矫正程序简化等问题,制定具体的操作办法,建立多层次、常态化的协作配合机制。
三是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对犯罪事实清楚、犯罪情节较轻、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案件,依法从宽、从简、从快处理,推进“繁案精审、简案快审”工作格局的形成,提高刑事审判的质量效率。
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11 18: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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