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审判权力制约监督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当前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主攻方向和重中之重。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完善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的实施意见》、《关于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的意见(试行)》,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省委及政法委改革部署的具体举措,也是对近年来全省法院着力构建的审判监督管理制度体系的有力补充,以期推动形成更加完善的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
两个《意见》指向的核心问题都是加强审判权力制约监督,其中,《关于完善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的实施意见》从宏观层面对加强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作出了制度安排;《关于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的意见(试行)》从具体层面就法官自由裁量权这一审判权力制约监督的重点问题提出了规范意见。
2021年5月18日,吉林省法官培训学院举办解读《关于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的意见》、《关于完善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的实施意见》培训班,培训采取视频形式,通过手机钉钉软件直播授课,汪清法院全体法官及法官助理参加培训,培训围绕法官行权过程中涉及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关键环节,如法官自由裁量权的使用条件、行使原则、规范方法、制约监督等方面展开详细讲解。通过培训,大家进一步明确了加强审判权力制约监督的重要性,对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有了更加清晰的了解,对法官依职权调查取证等审判实践中涉及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关键问题有了比较明确的把握。
根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要突出制约监督,深化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和加强审判监督管理的要求,汪清法院严格按照事中监督、全程留痕、组织化行权的原则,通过健全完善“四类案件”识别监管机制,进一步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让法官在监督下依法行权。进一步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完善办案情况通报制度。认真抓好《关于完善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的意见(试行)》两个制度文件的贯彻落实,确保制度落地见效。积极稳妥推进司法公开,健全完善裁判文书制作上网和庭审公开层层把关机制,严格落实最高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规定,坚决杜绝裁判文书“带病”上网。汪清法院已制定《汪清县人民法院关于裁判文书公开管理的暂行规定》、《汪清县人民法院关于规范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的办法》、《汪清县人民法院院长、庭长办案工作规则(试行)》《汪清县人民法院关于类案检索的暂行规定》并认真落实。
以完善从严管理队伍制度机制为关键,推动构建上下贯通、内外结合、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在操作上,聚焦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关键点”、内部权力制约监督的“薄弱点”、问题易发多发的“风险点”,从程序监督、集体监督、审级监督、质量评查、类案同判五个方面强化制约监督,确保法官自由裁量权正当行使。同时,继续强化院庭长监督管理平台应用,健全完善月度统计数据、季度分析通报、年度整体评价长效机制,并将履职评价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畴,推动院庭长切实履行审判监督管理职责。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29 17: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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