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RPA 数字化劳动力 自动化 智能化 减负增效
【改革情况】
汪清法院充分挖掘信息化建设对法院业务的辅助支撑潜力,运用"RPA"数字化劳动力提升智能办案辅助能力,为一线法官团队减负增效、释放人力,扎实推动了法院信息系统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有力回应了人民群众对数字正义的新期待。2022年,该院“‘RPA’助力汪清县智慧法院转型升级”获评为2021年电子政务典型案例,并先后被省高院院长徐家新,省委常委兼州委书记胡家福予以肯定性批示。8月,该院数字化劳动力(AI+RPA)入选为2022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案例,该项荣誉在全省92家法院中仅有两家入选,该院是其中之一。
一、聚焦三大领域,引入“RPA”数字化劳动力
(一)“RPA”+司法公开。围绕以往司法公开过程中存在的大量、人工、重复性的键鼠操作痛点,在文书笔录公开和电子送达方面,主动导入"RPA"数字化劳动力。依托数字化劳动力,法官只需准备好当天需要完成的案件列表,通过一键启动,"RPA"机器人即可自动将文书进行电子送达,以及对案件文书进行精准公开。自应用“RPA”数字化劳动力以来,电子送达、文书公开、笔录公开每百次案件操作分别节约时间5.9小时、4.7小时、4.7小时,分别节约操作次数1600次、1434次、1434次,全年预计可减少人工值守1214小时、976小时、976小时,实现了司法公开工作的减负增效。
(二)“RPA”+执行工作。围绕以往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分散重复,难度低且耗费大量人力的执行事务痛点,主动导入"RPA"数字化劳动力,针对性运用到立案文书制作、总对总查控自动定期查询、财产反馈表集中下载、传统查控节点自动填入。将分散的执行事务整合为“集约型事务”,由专门团队负责,通过应用"RPA"机器人实现事务工作自动化、高效化、有序化执行。自应用“RPA”数字化劳动力以来,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制作平均用时缩短47%,执行通知集约制作平均用时缩短61%,财产报查平均用时缩短60%。每百次执行通知文书制作、执行裁定书制作、财产报查可分别节约操作次数5000次、4000次、3500次,财产查看效率提升60%,财产查冻准确率接近100%。
(三)“RPA”+绩效考核。围绕以往绩效考核工作中存在的大量表格下载,简易数据统计汇总计算等耗费大量人力物力的重复性工作痛点,主动导入“RPA”数字化劳动力。基于年初制定的《绩效考核方案》中法官工作量以固有权重系数分值的计算要求,导出全院办案量表格并细化至每位员额法官,同时按赋分标准计算各员额法官的得分,实现审判管理工作仅需点击开始即可实现一个工作量统计表格的自动化生成。程序使用后,审判管理办公室将每月绩效考核中工作量统计表格公开至法官工作群,使全体法官及时掌握其办案情况,督促加快办案效率。自“RPA”应用于绩效考核中法官工作量通报以来,审判管理统计工作耗时减少90%以上,法官办案效率提高31.2%。
二、依托三大优势,为法官团队减负增效
(一)智能辅助能力强。充分发挥"RPA"数字化劳动力效能,辅助支持办案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以及审判管理人员,在司法公开、执行工作以及法官绩效考核过程中存在的各项事务性工作,进行高效、有序处理,极大节省了法官团队的事务性工作人工值守耗时,有效减轻了操作负担,为原有的工作流程提供了自动化、智能化赋能。
(二)执行成果见效快。数字化劳动力的应用通过界模拟人工键鼠操作实现业务流的自动化、智能化执行。实现一个具体法院工作内容的自动化、智能化升级平均只需5-7个工作日,完全可以按照调研一个、开发一个、上线一个的模式,做到每周都有可见新成效。
(三)运行环境安全可控。数字化劳动力可在法院内网环境安全运行,部署无需侵入现有业务系统,运行过程不单独留存任何数据,运行结果均留存在法院自有终端设备中,有效避免数据泄露风险。并且可接入管控平台,管理员可直接通过管理界面实现可视化数据统计、任务一键发布、机器人状态监控、实时运行状态查看、运行过程录频回放等操作。
三、实现三大提升,助力智慧法院转型升级
(一)有效提升工作流程自动化、智能化能力。运用数字化劳动力,将司法公开、执行工作以及法官绩效考核中存在的日常繁琐、固化、重复性强、难度低的事务性工作进行自动化、智能化执行,实现了工作流程优化、工作效率提升、操作失误率降低的任务目标。此外,"RPA"日常可协助多名执行法官、法官助理及书记员高效、有序处理各项事务性工作,为原有的工作流程进行自动化、智能化赋能。
(二)有效提升事务性工作集约化处理能力。充分运用数字化劳动力特性,改变以往通过人力进行数量分工然后进行全流程处理的集约工作模式,调整为将流程环节进行单独拆分,以各流程节点为数字化劳动力应用单位,法官只需准备好当日工作清单,然后通过数字化劳动力读取清单所涉及的相关信息,再按照流程顺序,进行批量文书公开、批量财产查控、批量文书制作、批量表格下载等工作,以更高效智能的方式促进法院的集约化处理能力提升。
(三)有效提升智能管理数据化运营能力。以往信息系统对工作执行过程的数据统计不够充分,但数字化劳动力所有执行情况均可在管控平台中予以记录,每日的工作量、工作效率、工作内容均可实现可视化,不同时间段的工作压力可直观了解,找到各类型事务性工作的工作高峰,从而为法院进行人员调配、流程优化提供决策支持。
【典型意义】
RPA+AI是针对键鼠操作的革命性优化技术,具备智能辅助能力强、执行成果见效快、运行环境安全可控的特点,不同以往的信息化建设工作“重”、开发“难”、见效“慢”、成本“高”,"RPA"建设部署轻、开发易、见效快、成本低,是目前解决操作负累最灵活、轻便、快捷、低成本的方式。法院引入"RPA"数字化劳动力,能大大提升法官团队工作的自动化及智能化水平,同时在不改变现有系统、现有业务流程、不依赖API接口资源的前提下,快速、高效、低成本地协助现有法院信息化系统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对法院依靠传统信息化建设实现办案提质增效的基础上,提供了一条更高效、更便捷、更低成本的智慧法院建设新思路。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2-05 09:56:48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