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参地是我的,老杨瞒着我把参地押出去不作数!”
“我就按照合同来,白纸黑字,只要老杨不还钱,我就可以起参抵债!”
“我也有抵押合同,合同约定我有权处理这人参抵债!”
“我这也有合同”
9月27日,汪清县法院与天桥岭派出所依靠诉源治理联动解纷机制成功化解一起因抵押权引发的“人参争夺战”!
2018年,何某在天桥岭镇某村承包4.9公顷土地,雇佣杨某种植人参并打理参地事务,可杨某却刻意隐瞒自己不是参地主人的事实,用参地进行对外抵押,分别向张某、赵某、王某等多人借款,后来更是返回四川老家玩失踪!虽然后来知道了杨某不是参地主人的事实,但张某、赵某、王某笃信白纸黑字的《人参抵押借款合同》有效,不仅三天两头去查看参地情况,还隔三差五给参地除草打农药,只盼早日起参抵债。2022年9月25日,何某到参地起参,张某、赵某、王某也拿着抵押借款合同赶到参地,要求以参抵债,一场“人参争夺战”一触即发。
接到报警后,当地派出所按照联动协调机制立即联系汪清县法院,希望双方联动解纷。为了彻底化解各方矛盾纠纷,也为了不耽误地里人参起卖,承办法官与主办民警第一时间进行对接分工,组织各方到天桥岭镇巡回审判点进行调解。经过耐心解释和法律讲解,张某、赵某、王某厘清了法律关系,明白了杨某是无权处分,抵押行为无效,也同意通过诉讼方式另行向杨某主张债权,不再阻挠何某起参卖参,何某也表示愿意对三方这些年对参地的照料给予适当补偿。至此,一起剑拔弩张的“人参争夺战”在法院与派出所联动协调下得到妥善化解!
2022年以来,汪清县法院坚持诉源治理,多途径与汪清县公安局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多次在涉治安类纠纷、侵权类纠纷化解过程中按职分责,巧打配合。此次双方当事人在群众家门口实现联动解纷,不仅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更起到示范警示作用,受到辖区群众一致好评。下一步,汪清县法院将进一步创新诉源治理机制,充分发挥法院解纷主力军作用,调动起辖区社会解纷力量的积极性,“连点成线、连线成网”,打造无死角的社会治理网,努力将矛盾纠纷止于源头、息于诉前,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29 16: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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