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于5月1日实施以来,汪清法院准备充分,措施得当,严格按照上级法院要求,精心组织、严格落实,立案工作有序推进,同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呈现出某些特点也暴露出问题。
一、总体立案情况及呈现特点
5月1日至11月21日,汪清法院共登记立案1066件。其中民商事案件878件,刑事案件138件,非诉保全案件16件,审查监督案件5件,总体当场立案率100%,真正做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人民群众对法院立案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立案工作呈现以下特点:一是立案秩序平稳,由于前期做足各方面的准备工作,立案登记工作秩序比较平稳,有序推进,未出现因增加工作流程而导致秩序混乱。二是由于降低了立案的门槛,案件数量增幅明显,民商事案件仍占主流。三是案件类型呈多元化,涉及征地拆迁、出嫁女要求享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农村宅基地等敏感、疑难、复杂、集体诉讼案件增多。
二、立案登记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尽管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立案秩序平稳推进,但在实际操作中也遇到了某些问题,同时各种新类型案件和涉众型案件的出现,必然会大大增加案件审理的难度,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立案登记手续过于繁琐、复杂,在当场立案率将近100%的情况下,增加登记程序,降低了工作效率,增加了立案工作人员工作量。二是当事人理解存在误区,答疑解惑工作量增加,某些群体诉讼案件当事人本身情绪激动,且多为法律知识欠缺,要求其填写诉讼材料清单及补正相关诉讼材料,其常理解为增设起诉门槛,需要做大量释明解释工作。三是提交诉讼材料清单内容过于复杂,有些信息情况无需在清单中填写,且对符合规定可以当场立案的案件,也必须填写和出具收取诉讼材料清单,客观上增加了工作量,增加了当事人诉累。
三、有关立案登记工作的建议
一是逐步完善立案登记制工作流程。在现有要求的基础上,针对当场立案率高的情况,简化工作程序,减少立案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建议对当场立案的案件不再经过登记程序,直接立案,根据当事人意愿选择性填写材料清单;对材料不全的案件,短时间内当事人能够补齐,且同意不出具补正告知书的,不再出具告知书。
二是健全虚假滥诉惩戒制度。对某些滥用诉权、恶意起诉、虚假诉讼以及其他严重扰乱法院立案工作秩序的行为,出台具体细则予以明确规定,加大虚假滥诉惩戒力度,并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维护良好立案秩序。
三是积极借助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化解矛盾纠纷。探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整合诉讼服务功能,做好诉调对接。速立速转,实现案件的繁简分流和纠纷的便捷解决。
四是推广“诉讼风险五笔账”。把诉讼风险评估工作贯穿于立、审、执全过程,引导当事人正确认识诉讼风险,理性化解矛盾纠纷。
五是加大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及时向人大、党委政法委汇报立案登记制有关情况,争取支持。充分利用报刊、网络以及官方微博、微信等媒体,开展法律和诉讼知识宣传,引导依法理性诉讼,使“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成为诉讼新常态。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29 16:5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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